企业管治

董事会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本集团之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黄伟梁先生(主席)、高敏女士及邓耀荣先生。此委员会于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设立,并具有书面职责范围。
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角色及职能如下:
  • 就委任、续聘及解雇外聘核数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批准外聘核数师之酬金及聘用条款;以及处理任何有关该外聘核数师辞任或解雇的问题。
  • 根据适用标准检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之独立性及客观性以及审核程序之有效性。
  • 制定及实施有关聘用外聘核数师提供非审核服务之政策。
  • 在向董事会呈交前审阅中期及全年财务报表。
  • 讨论中期审阅及年终审核有关之问题及保留意见,以及核数师希望讨论之任何事项。
  • 检查外聘核数师之管理层函件及管理层作出之回应。
  • 检讨本集团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 考虑重要内部调查结果及管理层之回应。

薪酬委员会

本集团之薪酬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邓耀荣先生(主席)、高敏女士、黄伟梁先生及许惠敏女士。此委员会于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设立,并具有书面之职责范围。
本集团薪酬委员会之主要角色及职能如下:
  • 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全体薪酬政策及架构,及就设立正规而具透明度之程序制订此等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厘订全体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特定薪酬组合,并就非执行董事之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参考董事会不时议决之公司宗旨及目标,检讨及批准按表现厘订之薪酬。
  • 检讨及批准就任何损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而应付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补偿。
  • 检讨及批准有关董事因行为失当而解雇或罢免之赔偿安排。
  • 确保董事并无参与厘订其本身之薪酬。

提名委员会

本集团之提名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邓耀荣先生为主席,成员包括潘苏通主席,石礼谦先生 (GBS, JP)、黄伟梁先生及高敏女士。此委员会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设立,并具有书面之职责范围。

企业管治委员会

本集团之企业管治委员会由二名成员组成,潘苏通先生为主席,成员包括周晓军先生。此委员会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设立,并具有书面之职责范围。